基建办是负责所基础设施条件平台建设和管理的职能部门,具体职责如下:
1.根据所总体发展规划,组织起草编制所的基本建设项目、财政部修购专项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;
2.负责组织编写申报所基本建设项目、修购专项的项目建议书、实施方案,组织编报基本建设项目可研报告、初步设计方案;
3.负责建设项目实施的全过程管理工作,包括:勘察、施工图设计、监理、施工及相关的招投标工作,施工过程协调、检查、管理,组织阶段性验收和竣工验收,收集整理基建、修购项目档案,办理项目交付使用手续等;
4.负责基建、修购项目的日常统计和总结工作;
5.承办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